一、把自己的心意写下来,有什么要求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34条,要把手写下来需要满足以下要求:
- 亲笔书写:须由您本人亲手写完全部内容,不能打印,不能请人代写。即使内容完全相同,打印出来的也不属于自写。
- 亲笔签名:须在文本末尾亲手签名,签名须能证明是您本人所为。
- 注明日期:须注明完整的年、月、日,日期不完整或虚假会使效力受到质疑。
-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:您须年满18周岁、神志清醒,能够完全理解自己在做什么。
- 真实意愿:内容须是您本人的真实想法,不受他人欺骗或胁迫。
自写不需要见证人,这是它相比其他方式的主要优势。